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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理回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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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/ 聖餐是什麼?聖餐的目的?        編號 /  49
發佈者 /  康來昌       發佈時間 /  Thu Mar 3 05:37:09 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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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餐是什麼?聖餐的目的?



  眾教派都同意,根據聖經清楚明白的啟示,聖餐是「記念主」(聖餐的目的一)。

  路加福音22:19,「(耶穌)又拿起餅來祝謝了、就擘開遞給他們說、這是我的身體、為你們捨的.你們也應當如此行、為的是記念我。」

  哥林多前書11:24,「(耶穌)祝謝了,就擘開說,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。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

  我們對聖餐的理解,不能停在這裡。慈運理式的思維者,如大多數的福音派,承認聖餐是記念主,但他們覺得:「聖餐,若『只是記念主』,那就有欠缺。」

  當教會正確的、合聖經的主張:在聖餐中記念主時,參與者會經歷到聖餐的第二個目的:聖餐是在記念主中,與主團契。

  團契,此地做動詞解,與主及主的肢體團契,就是「大家共享主」或「團契主」,(聖餐的目的二)。團契,希臘文koinonia及相關的字眼,含義豐富,不易翻譯,有相交、合一、結盟、同領、分享、慷慨、饋贈等成分。李登輝先生(根據日譯?)把它譯為「生命共同體」,不錯,但太長了。習近平先生說,中英是利益共同體,也不錯,但與聖經講法不盡同。

  記念某人(如貝多芬)、某事(如二戰)可以產生與某人某事「團契」的經驗。如:在聽貝多芬交響樂時,記念貝多芬、與他神交;如:站在諾曼底海灘,回憶當年炮火隆隆中、搶灘登陸,彷彿歷史重現。但這都是想像力的發揮而已。貝多芬與任何不同時空的人事都沒有真實的交集;聖餐卻使任何時空的信徒與主血肉相連。我們不能說聖餐只是「記念主」,它還有「團契主」的成分。哥林多前書10:16-17,「我們所祝福的杯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。我們所擘開的餅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。我們雖多,仍是一個餅,一個身體。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。」

  在與主與肢體團契中,信徒得到益處(領受主,目的三):得到從主而來的滋潤、安慰、潔淨、力量、造就、提醒、責備、付出、領受之益。

  第二、第三個目的,慈派不否認,但他們會說,那是心靈得到益處,與物質、身體無關。有些教派卻認為有關。怎麼個有關法?在吃喝消化中與主肉、主血有關!基督徒在聖餐中、“Eucharist” (=thanksgiving、即謝恩餐)中,就是在主餐(Lord's Supper)、聖餐(Holy Communion)、擘餅(The breaking of bread)、愛筵(love feast)中、吃喝中記念主。信徒不只是在禱告、聽道、默想、唱詩、靈修中領受主;他們「如此行」,就是在吃喝中領受主。天主教和路德宗說:(兩派這方面的異中有同),餅、酒「是」主肉、主血,我們用牙齒、舌頭、唾液、腸胃領受了真實(real presence)主肉、主血的益處。加爾文說:餅、酒未變,仍是餅、酒,但聖靈使我們有真實的耶穌血肉的益處(pneumatic presence)。慈派認為:信徒在主肉、主血絕對缺席中(real absence)領受主。領受主是聖餐最寶貴、也最起爭議的。

  如果過了第三個目的,像天主教那樣說,聖餐還有最終的目的,就是獻祭主(目的四),那就畫蛇添足,弄巧成拙,不合情,不合理。信徒全神貫注的在記念、團契(分享)、領受主,那能再分心把主獻上?不過主的這句話:「你們如此行」,是可以解釋成:「你們再把我的身體獻上,為你們捨」,只是那太牽強了,更糟糕的是,這種解釋,會使人覺得,主在十架死一次不夠,要重複億萬次;我們拒絕這解釋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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